法学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修养与专业素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了解金融、会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金融服务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和良好发展潜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二、专业特色(比较优势)
法学专业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法学+金融”为特色,依托金融学科优势,突出法学专业内涵发展,形成金融法制特色鲜明,法学、金融学相互支持和协调发展的运行格局。夯实法学基础,凸显金融特色,优化课程体系,深化教学改革,实现资源共享,强化实践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三、主要课程设置(人才培养)
法学专业开设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金融学、会计学等30多门主要课程。四、就业方向(未来发展)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各类企业等单位从事相关法律实务、经济、金融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还可进一步报考硕士研究生,继续求学深造。毕业生就业面宽,竞争力强、发展空间大,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