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若有变更以四川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北京工业大学
本科 | 理工类 | 公办 | 211工程 | 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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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理工类 | 公办 | 211工程 | 985工程 | 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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