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在辽宁省招生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音乐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艺术类在其它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招生省份文件执行。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临床医学(专科)专业的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报考的学生必须是《2018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的行政区域户籍范围内的考生,并且须将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承办院校志愿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考生只能在定向就业县中选择一个县报考,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按照规定完成户籍审查及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在专科提前批投档录取,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调整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和录取:必须参加辽东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各省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1)普通类: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艺术(文)按专业课省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按专业课省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艺术类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1)辽宁省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排名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投档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2)其它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计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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