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报考我院的学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类别 | 报考专业 | 认可的联(统)考成绩 | 认可的本科专业成绩 |
主持、表演类 | 主持与播音 | 播音主持类、表演类 联(统)考成绩 | 播音主持艺术、影视表演、戏剧表演、服装表演、音乐表演等 |
影视表演 | |||
广播电视编导类 | 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类 联(统)考成绩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戏剧文学、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技术)等 |
电视节目制作 | |||
摄影摄像技术 | |||
美术类 | 影视动画 | 美术类联(统)考成绩 | 美术类相关专业 |
影视广告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
人物形象设计 |
取得联(统)考成绩合格证或本科相关专业艺术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以上相关类别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