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音乐表演专业的审美规律和基础理论,独唱、独奏或以合作方式参与音乐表演的相关技能和知识,具备音乐表演、社会音乐教育和社团音乐组织管理等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中小学校、文化馆、以及群众日常音乐文化生活场所或社区等,从事音乐表演或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合唱与指挥、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重奏、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中小学、专业教育机构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声乐、器乐、艺术管理、声乐、器乐教学和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