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正式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归口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
学院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音乐与现代科技实验中心、音乐制作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院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等4个一级学科,除设计学外,均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工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系(部)和附属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筹)、李叔同学院(筹)。组建了交响乐团、国乐团、八秒合唱团、歌舞团等高水平艺术团。创办有《音乐文化研究》期刊。与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音乐院校签订校际合作协议,并与15所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获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2841人,其中:本科生2604人(含港澳台学生5人、国际生3人),研究生237人。现有教职工463人,其中:专任教师324人(其中:正高职称43人)。
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目标,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定位,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浙江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浙江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