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正确政治信仰、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掌握坚实的公共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等专业知识体系、技能与方法,具有良好公共管理战略规划、分析决策、计划执行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部门管理工作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主干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法学概论、公共经济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政策学、电子政务、公共伦理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非政府组织管理、公共工程项目管理、社会保障学等。学制学位: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