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报考指南

  一、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总体安排情况

   2012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5970人(本科5370人,专科生600人)。面向山东省招收本科4246人,其中本科一批艺术类270人,本科二批3976人(文史类515人,理工类3461人),专科600人(文史类150人,理工类450人);面向29个外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二批1124人,(文史类195人,理工类929人)。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2012年招生变化

   1、新增招生专业:新增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物联网工程两个本科专业;

   2、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增加30人,其中艺术文、艺术理各15人。

  三、2012年热门专业

   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交通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会计学、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科)专业。(具体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四、济南走读生政策

   经山东省教育厅和济南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我校2012年继续面向济南户籍考生招收走读生200人,其中文史类60人,理工类140人。济南走读生计划属于国家统招计划,属本科二批次,达到高考本科控制线的济南户籍考生均有资格报考。走读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管理,与其他录取新生待遇相同。欢迎济南市户籍考生报考我校走读生志愿。 所有济南户籍考生按照录取原则统一分配专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山东建筑大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五、考生入校后,辅修专业、调整专业情况

   1.考生入校后,按照我校辅修专业的有关规定,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二学年开始申请修读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修读的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2.按学校规定,考生入校学习一年后,可根据第一学年的成绩及志愿,有5%的学生有机会重新选择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六、定向就业计划招生情况

   为支持西部大开发和新疆发展,加速人才的培养,学校与新疆石油管理局、喀什地区人事局签订定向招生协议,面向新疆招收定向生38人,其中本科二批文史类15人,理工类23人。报考定向计划招生专业志愿前,须事先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前须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否则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七、奖学金政策

   (一)奖学金

   1、政府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

   (3)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

   (4)济南市政府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

   (5)“朝阳助学”银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立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部分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

   3、企业奖学金:学校每年设有“山东万斯达集团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济南四建集团优秀学生及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曲阜中联优秀学生奖学金”、“青岛建设集团奖学金”、 “山东三箭奖学金”、“香江置业奖学金”等,企业还在部分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

  八、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其他资助政策为辅的综合联动的资助政策体系。一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三是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四是结合专业特点,在暑假期间安排部分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践。

  九、学校学生就业情况

   面对全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毕业生就业政策,求真务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近五年来,我校获“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名列全省高校前茅。

  十、校园开放周

   学校将于6月25日-6月29日实施校园开放周活动,届时各院部、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将向社会开放,欢迎考生及家长莅临参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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