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2011年河南大学本科计划招生8910人,专科计划招生1950人。
第十四条 日语、俄语、德语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可为英语或相应语种,其他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英语、翻译、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15分(适用于高考外语满分为150分的省份)。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