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有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具有现代法治精神、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思想修养,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能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涉外机构,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各项基本法律业务和法律教育的适应国际化需求的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案例教学以及模拟审判、学年论文、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教学。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 具有民主法治观念、较强的法律专业思维能力和法律实务素养,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和高尚的法律职业道德,具有稳定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2.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状况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了解相关的国际法律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规则。
3. 主要通过司法考试辅导培训和以法律诊所式教育、校园法庭实训为核心的法律实践性教学等途径,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认识和处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等实践性问题的能力。
4.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思辨能力、表达能力、交际能力、组织和管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5. 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运用能力。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学习法律理论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6. 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备健全心理与健康体魄。
三、主干学科
法学、社会学、哲学。
四、核心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势与政策、法理学、中外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社会调查、法律咨询、专题辩论、观摩审判、疑案辩论、法律英语竞赛、模拟审判、法律诊所、国际商事模拟仲裁、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六、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170学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