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3575
  3.学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6.学院简介: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由创办于1923年的海南琼海师范学校升格而成的主要培养信息、软件行业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至今已有91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占地326亩,坐落在红色娘子军的故乡、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海南省琼海市市中心。
  学院是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有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艺术设计(动漫方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物联网方向)、信息安全技术等5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高规格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1个校内实践基地和4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有软件研发中心、信息处理中心、艺术设计研发中心、第6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千兆校园网、通讯网、监控广播电视网三网合一的信息化虚拟平台;教学用计算机2442台,钢琴118台。图书馆电子图书5222GB,是海南省高等学校图书馆网络化建设合格单位。
  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网络工程系、信息管理系、数码设计系、电子工程系、艺术传媒系、外语与旅游系、基础教育部、社会科学部等9个系部,拥有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
  学院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教职工395人(专任教师274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8人,讲师122人,具有硕士学位82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139人。同时,还聘有校外兼职兼课教师73人,客座教授(兼职)58人,外教2人。专任教师中有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2人,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专家和第二层次专家各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人,省科技创新十大领军人物1人,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近年来学院教师荣获国家级、省部级以上殊荣100多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等省级以上项目57项;主持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48项;出版教材49部;自编实验实训指导书199本;被《SCI》、《EI》、《ISTP》等国际权威刊物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60篇。
  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实施“实践主导,能力本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多证书”教育,推进实践训练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接轨,在校生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认证、国家信息产业部IT职业技能认证、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授权红旗Linux工程师认证、Adobe国际数字艺术授权认证、AutoCAD工程师认证、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测评试点等机构11个,涵盖维修电工、网络工程师、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助理电子商务师、红旗Linux工程师、电脑组装维修工程师、JAVA开发工程师、软件测试师、图形图像设计师、市场营销师、动漫设计师、LAMP工程师等82个工种类别,为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推行“多证书”制提供了保障。近三年学院学生参加鉴定初次通过率达到87%,毕业生双证书年均获取率达95.52%。学院学生职业素养好,动手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近三年在校生参加各类竞赛荣获国家级、省部级以上殊荣263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48项,二等奖69项,三等奖103项。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建有大学生创业中心,同时依托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信息智能岛建设优势,先后与海南生态软件园、牡丹江牡大动画有限公司、海南英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科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惠普)、海南枫华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图谋创意策划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万泉河科技有限公司、琼海春晖实业有限公司、博鳌亚洲论坛大酒店、琼海电视台等50多家企业建立校企联盟,为广大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2%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年均满意度高达93.85%,连续六年被评为“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12年,我院作为海南省唯一一所高校被推荐到教育部参评每年一届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院是两次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电化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海南省信息化管理示范单位”、海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海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海南省家长满意学校”、“海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先进院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面向全国26省(市、自治区)招生,国家统招计划23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海南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招生计划

1493

10

12

5

10

10

15

20

20

招生省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重庆

招生计划

10

10

10

23

10

15

150

25

30

招生省份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招生计划

61

46

50

15

33

5

5

30

  三、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应用艺术设计(移动终端游戏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
  5.我院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6.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专科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最低等级要求,则按其最新政策执行),即普通类高职专科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各专业选测科目和建议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9.在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10.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其次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cst.edu.cn)。

  四、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改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200元/年(装潢艺术设计、应用艺术设计、音乐表演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600~1200元/年;教材费:400元/年(多退少补)。

  五、奖助体系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3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500元/年和2500元/年两个等级) 。
  3.勤工助学:学院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4.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以贷款6000元,读书期间由政府贴息。

  六、鼓励政策
  1.新生奖学金:学院设置新生奖学金,对每省(市、自治区)第一次出档的文理科类高考总分前5%的考生给予3000元或1台手提电脑奖励。
  2.学生入学助学金: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向每位新生发放新生助学金300元或一套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

  七、毕业待遇
  学院实行多证教育,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571400)
  2.联系电话:0898-31690060 31690688 31690885 31690900 62936592
  3.QQ咨询:1196441275 招办邮箱:zs@hncst.edu.cn
  4.招办网址:http://zs.hncst.edu.cn
  5.学院网址:http://www.hncst.edu.cn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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