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系统学习保险学专业的基本原理和知识,掌握保险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熟悉国内外与保险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保险惯例;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

主要课程:宏微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保险学、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保险精算、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投资学、保险会计、生命表分析、保险法学、保险营销学、证券投资分析等。

专业特色:让学生系统掌握保险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保险业务技能,获得经济、管理、财务、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保险综合业务能力以及证券、投资的基本技能。

就业前景: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可到社会保障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障、保险管理工作;也可到外贸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该专业本科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5%以上(其中考研率为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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