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经济管理素质,掌握金融及投资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及金融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充分掌握我国金融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精通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实务,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金融信息,并运用相关知识进行信息处理与分析;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宏微观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货币银行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统计学、国际金融、中级财务会计、商业银行经营学、保险学、投资学、公司金融、投资银行学、保险学、金融市场学、中央银行学、金融工程、银行会计学等。
专业特色: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就业前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多年来,该专业本科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8%以上(其中考研率为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