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特殊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和科学人文素养、扎实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与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能在特殊教育机构及相关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专业核心课程: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特殊教育导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的生理与病理、特殊儿童康复等。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学分制。学制:采用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分:150学分。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普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