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主要开设教育学概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论、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测量与评价等课程。按照教师教育、教育管理等方向开展人才培养,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教育科学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具备开展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的基本能力。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教育工作实际能力的基础教育师资、教育科研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教育培训人员。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毕业时若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即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