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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解读

时间:2025-07-03保存为WORD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已出,招生章程是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规范性文件,是考生了解高校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也是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招生章程中需包含:高校基本信息、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报考条件、2025年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等其他重要信息。下面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阿工院)Aksu Industry Polytechnic College学院代码(国标):14806。

第三条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仅校本部招生,校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文化东路136号。

第四条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经费来源:财政拨款、学费和其他渠道。

第五条招生层次为普通高职,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制三年。

第六条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2023年成立的工科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于国家级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一期占地面积为283亩,投入资金3.2亿元,校舍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学院二、三期项目建设用地约455.5亩,总占地面积约738.5亩。

学院紧贴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地区“十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目标,依托区域工业产业优势,突出学院工科办学特色,现设置石油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等15个专业。学院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开拓学术交流平台,加快形成与地区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

学院拥有一支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03人,副教授及以上23,讲师35人;硕士研究生31人、博士研究生3人“双师型”教师30人。学院成立了学术委员会,组建院级名师工作室7个、地区级工作室1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第十条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纪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招生监察办公室为非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本校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按分数和空缺专业代码依次调剂到其他专业(特殊备注专业除外),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史类一次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三校生升高职按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成绩排序。

第十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十八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十九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入学与注册

二十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石油化工技术3300/生/、煤化工技术3300/生/、分析检验技术3300/生/年、油气储运技术3300/生/年、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300/生/、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3300/生/应用化工技术3300/生/、环境监测技术3300/生/、电气自动化技术3300/生/、安全技术与管理3300/生/、机电一体化技术3300/生/、智能控制技术3300/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6600/生/、工业互联网技术6600/生/、测绘工程技术6600/生/。另收住宿费:800元/生/年(六人间)。

第六章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为激励广大学生进取向上、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学院相关资助政策,我院共设有五项奖、助项目,分别为:

1.高校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4.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生/年、二等3700元/生/年、三等2600元/生/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第七章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

第二十学生毕业后可选择学院推荐的工作,也可自主择业。

第二十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如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第八章招生专业

二十八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九章附则

二十九录取结果公布:学院通过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

三十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院招生工作。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文化东路136号

邮编:842000

联系电:老师  0997-7700292

纪检监督电话:姚老师  0997-7131559

Email:774285694@QQ.com

学院网址:http://www.aksgyxy.com/

第三十本章程由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对节选内容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其他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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