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一、2025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
登录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查询:访问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fjsdxy.com/zs/
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访问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奖学金设置
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奖助分类 奖助标准 奖助人数 奖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10人左右 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200人左右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在校学生数的22%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视生源地实际情况而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每学年补偿代偿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含退役复学)或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新生入学资助 视实际情况而定 视实际情况而定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缓交学费 每人每年6000元 视实际情况而定 无力凑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 视实际情况而定 视实际情况而定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难,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减免学费 减免金额达学费的1/4—1/2 视实际情况而定 符合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勤工助学 视实际情况而定 学院统筹安排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2000元/ 人 视实际情况而定 1.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2.应征入伍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000元/人 视实际情况而定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详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57号) 十佳优秀学生 每人每年2000元 10人 五年制高职生必须在第四学年、三年制高职生必须在第二学年才具有参评资格 综合积分奖学金 一等:2000元/人;二等:1300元/人;三等:800元/人 按班级分设一、二、三等奖,各等比例为本班人数的5%、10%、20%,总享受面35% 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单科成绩达到各等级标准,一学年评定一次,详见学生手册 学院优秀毕业生 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毕业生按规定条件评选,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数的5%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奖助分类 奖助标准 奖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 一档:4500元/年/人二档:28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优秀新生奖学金 每人3000-18000元 获得技能省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省级运动相关赛事项目前三名;高考成绩高于本科线的新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每学年补偿代偿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含退役复学)或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考入生) 退役士兵助学金 每人每年3300元 退役复学、扩招考入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缓交学费 无力凑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 500-2000元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难,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减免学费 减免金额达学费的1/4—1/2 符合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勤工助学 视实际情况而定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社会公益助学金(目前没有此项) 视实际情况而定 成绩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依照捐资者意愿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2000元/ 人 1.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2.应征入伍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000元/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毕业生可根据当年福建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申领。 十佳优秀学生(水利优秀学生) 每人每年2000元 五年制高职生在第四学年、三年制高职生在第二学年才具有参评资格。 奖学金 一等:2000元/人二等:1300元/人三等:800元/人 一学年评定一次,详见学生手册 学院优秀毕业生 颁发荣誉证书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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