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华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西华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西华大学进行查询。
一、2025年西华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西华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西华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西华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西华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西华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西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西华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西华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西华大学招生网址:https://zb.xhu.edu.cn
二、西华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访问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利于学生发展。在维护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尊重学生 意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确保学生在修业年限 内完成学业。
(二)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需求。转入专业生均教学资源 应满足专业办学条件,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转专业各环节必须坚持公 平、公正、公开,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分 管学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处、纪 委办公室(纪检室)等单位负责人,负责统筹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生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 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 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包括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 人、教师代表,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公布、实施 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方案等工作。
第三章转专业类别与资格条件
第七条 学生入学后,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有 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业类
1.学生申请转出时,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2)已修完录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议修读学期规定的必修 课程,且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所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 本年级本专业在籍在校前30%(含)以内。
2.学业类转专业在第二学期进行,转入人数不超过接收专业 当级在校生人数的25%(含)。
(二)学科专长类
学生以西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拟转入学科专业方面取 得的下列成果之一者:
1.在该学科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 期刊、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 期刊正刊及以上论文的;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
3.以第一获奖人获得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 赛项目省级一等及以上奖项的。
(三)特殊困难类
入学后,经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存在某种 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 习者。
(四)社会需求类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适当调整专业时,允许 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者。
(五)复学类
1.学生因休学复学后,其原就读专业因专业设置调整停办 的;
2.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确有有效的创业活动和经历,经学 校对创业活动和经历审核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转入与创业活动 经历相关的专业学习;
3.退役后(因训练等原因造成伤残,提前退出现役的,需由 部队出具认定证明)复学的学生,服役期间政治表现良好,无违 规违纪违法行为,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转专业。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同意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达到试读、退学或取消学籍条件的;
(三)以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四)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类型学生,含专升本、 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等学生。
(五)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大类分流、选拔和学校 专业调整除外);
(六)二本专业申请转入一本专业的;
(七)高中修读文科或选科历史学生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 的;
(八)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申请互转的;
(九)高考科目不符合转入专业必考科目要求的;
(十)三年级及以上的;
(十一)跨校区转专业的; (十二)从外校转入的;
(十三)申请时有记过(或者其他相当层次)以上违规违纪 处分且未解除的;
(十四)教育部或学校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
第四章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九条 学校每年3月启动本科生学业类转专业工作。
第十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年级由转入学院根据学生已修课 程的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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