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闽江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闽江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闽江学院进行查询。
一、2025年闽江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闽江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闽江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闽江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闽江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闽江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闽江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闽江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闽江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闽江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b.mju.edu.cn/
二、闽江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访问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 2022 级、2023 级在校本科生,上述学 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 一)学有余力,且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的学生。
( 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或者不适应原专业 学习的要求,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 三)确有专业特长,能提供相应证明或经学校专家认定具 有拟转专业特质,能够发挥其专长的。
( 四)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经三创学院审核, 认为其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且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个人 发展的。
(五)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在同一招生代码专业内申请转专 业,并按国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如在部队获得三 等功及以上(含)荣誉,选择专业范围可予以适当放宽。
(六)休学后复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入学的学生,在 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学校出现因故调整专业,或某专业停招等情 况,而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可由教务处统筹转入相关专业。
2022 级、2023 级在校本科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 予转专业:
( 一)入学前已签订培养、就业协议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 二)已有转学经历的,原则上不再获准转专业。
(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 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如定向生、小语种、专升 本学生、预科转正生、第二学士学位、公费师范生(按照学校规 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除外)等,不得申请转专 业。
( 四)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不同艺 术类别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五)不同类别的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之间不得互转,录取时 为单列招生代码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校本部非合作 办学其他专业。
(六)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 七)保留学籍、休学期间或学校已作出退学处理的,或受 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八)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类分选专业前, 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
(九)学生对原专业学习存在困难,已达到二级学业预警及 以上的,原则上应在原专业继续完成学业,学院可根据本人实际 情况,在有效修业年限内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帮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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